2008年化肥關稅配額進口總量、分配原則和申請程序
來源:商務部外貿司 作者:商務部外貿司 發(fā)布時間:2008-01-02 閱讀次數(shù):6948次
【發(fā)布單位】商務部
【發(fā)布文號】公告2007年第76號
【發(fā)布日期】2007-09-19
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貨物進出口管理條例》和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有關承諾,現(xiàn)公布2008年化肥關稅配額進口總量、分配原則和申請程序。凡符合條件的化肥進口單位均可向商務部授權的重要工業(yè)品進口管理機構提出申請或直接向商務部提出申請。申請期為2007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。
附件:2008年化肥關稅配額進口總量、分配原則和申請程序
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
二○○七年九月十九日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附件:
2008年化肥關稅配額進口總量、分配原則和申請程序
2008年實行關稅配額管理的化肥品種為:尿素(稅號:31021000)、磷酸二銨(稅號:31053000)和復合肥(稅號:31052000)。關稅配額內稅率為1%,關稅配額外稅率為50%。
一、關稅配額總量
2008年可分配的化肥關稅配額總量分別為:尿素330萬噸,磷酸二銨690萬噸,復合肥345萬噸。
二、分配依據(jù)
?。ㄒ唬┥暾垎挝灰酝倪M口實績;
(二)申請單位的生產能力、經營規(guī)模、銷售狀況;
?。ㄈ┮酝峙涞呐漕~是否得到充分使用;
?。ㄋ模┥暾埮漕~的數(shù)量情況;
?。ㄎ澹┬碌倪M口經營者的申請情況;
?。┢渌枰紤]的因素。
三、國營貿易關稅配額
2008年化肥國營貿易配額數(shù)量分別為:尿素297萬噸,磷酸二銨380萬噸,復合肥176萬噸。
申請化肥國營貿易關稅配額的單位為:有進口基數(shù)和實績的農業(yè)生產資料公司;有進口基數(shù)和實績的農業(yè)三站(土肥站、種子站、農技站);有進口基數(shù)和實績的化肥生產企業(yè);符合條件的新的進口申請者。
四、非國營貿易關稅配額
2008年化肥非國營貿易進口關稅配額數(shù)量分別為:尿素33萬噸,磷酸二銨310萬噸,復合肥169萬噸。
申請化肥非國營貿易關稅配額的單位為:有進口基數(shù)和進口實績的邊境小額貿易企業(yè);有進口基數(shù)和進口實績的外商投資企業(yè);有進口基數(shù)和進口實績的其他企業(yè);符合條件的新的進口申請者。
五、申請關稅配額須報送的材料
申請化肥關稅配額的單位須報送下列材料:
?。ㄒ唬┥暾垎挝坏幕厩闆r:工商營業(yè)執(zhí)照副本復印件、注冊資本、生產能力、經營規(guī)模、銷售收入、稅金總額等;
?。ǘ┙辏?005-2007年)配額分配數(shù)量,包括分品種數(shù)量,并附有關分配文件復印件;
?。ㄈ┙辏?005-2007年)化肥進口實績,包括分品種進口實績(進口實績以海關報關統(tǒng)計為準);
?。ㄋ模?008年申請的化肥關稅配額的品種和數(shù)量;并注明國營貿易或者非國營貿易(兩者不能同時申請)。
六、申請程序
進口申請單位應將申請材料統(tǒng)一送交商務部授權的重要工業(yè)品進口管理機構,由其統(tǒng)一轉報商務部。中央企業(yè)直接報送商務部。